环保面前,没有旁观者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落实*中央、国务院对有关工作的要求,按照工作计划,我部征集和筛选了一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和环境噪声和振动控制领域的先进技术,编写形成《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公示稿)和《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环境噪声和振动控制领域)》(公示稿)。
现对《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公示稿)和《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环境噪声和振动控制领域)》(公示稿)进行公示,请提出意见,公示期为年12月14日至年12月20日。
联系-